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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缓刑

哺乳期妇女犯罪适用缓刑吗

我们知道,哺乳期的妇女是特殊的人群,她们需要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孩子,保证孩子的健康。因此,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对哺乳期犯罪的妇女适用缓刑。本整理了详细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哺乳期妇女犯罪适用缓刑吗

  对于哺乳期的犯罪分子,一般是适用缓刑的,这是我国刑法中比较人道的表现,是对孩子健康的负责。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考验期满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制度和假释制度都是执行刑罚的特殊方法。既然假释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可以构成累犯,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亦可构成累犯。

  第二种意见认为,缓刑犯不能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理由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缓刑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由此可见,缓刑考验期满,即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而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由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犯罪的构成累犯。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因此,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哺乳期妇女犯罪适用缓刑吗问题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从上文可知,基于孩子的健康考虑,及人道主义,我国法律规定哺乳期妇女犯罪适用缓刑,只要其具备缓刑的条件。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有诉讼需求,也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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