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汪世龙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 ,南京市律师协会合...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邮箱地址:15651725913@qq.com
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华创路68号景枫乐创中心B1栋12楼
对于故意犯罪的认定,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希望或者放任明知必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发生。故意犯罪在量刑处罚上会比过失犯罪要高。那么,故意犯罪如何认定与量刑?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故意犯罪如何认定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在程度上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是刑法上通常说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对这两种心理差别是作出规定的。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决定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二、故意犯罪如何量刑
将故意犯罪区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虽然是一种法定分类,但法律并未规定间接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因而只是一种酌定量刑情节。直接故意是希望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希望与放任,在意志程度上存在明显区别,希望的犯罪明显而坚决,放任的犯罪模煳而随意,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主观恶性的不同。
但也有学者对此持不同观点,认为在恶劣程度上,不能认为直接故意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必然大于间接故意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进而认为对直接故意犯罪的处罚必然重于间接故意犯罪。对此笔者认为应当根据间接故意犯罪的不同情况具体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3种情形:一是犯罪行为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结果的发生;二是行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但在行为过程中放任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三是在突发性犯罪中,行为人不计后果,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上述几种情形中,只有第一种情形不宜认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小。
本文主要介绍了故意犯罪如何认定与量刑的内容,从上文可以知道,对犯罪分子的定罪与量刑,要先认定是否故意犯罪,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对于间接故意犯罪可以酌定量刑情节。如果网友们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咨询汪世龙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